退休大爺用6塊錢買到了“軍事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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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部近日曝光一起涉密案例。國企職工張大爺退休后愛好收集軍事類報刊讀物,最近在家門口花了6元,沒曾想竟買到了“軍事機密”。這是怎么回事?
6元“買”到“機密”書籍
當天,張大爺在小區附近一家廢品收購站門口看到兩個蛇皮袋子,里面裝滿了剛收購回來的紙質書本。他發現書籍嶄新,有些還涉及軍事方面,便花6元挑了四本。
張大爺回家后發現這些書越看越不對勁,封面上標注著“機密”“秘密”字樣。張大爺心想,自己這是把國家的軍事秘密“買”回了家。
他拿起電話撥打了國家安全機關舉報受理電話12339,并將這四本書送交當地國家安全機關。
國家安全機關根據張大爺提供線索,將所有涉密資料進行回收處置,并對廢品收購站老板進行了調查問詢和保密教育。
經國家安全機關調查發現,向廢品收購站出售涉密資料的為某軍事單位涉密人員郭某和李某。此二人保密意識薄弱,貪圖省事,未按照涉密文件銷毀流程,擅自決定將待銷毀的8套共計200余本涉密資料作為廢品出售。該批涉密資料總重30余公斤,以每公斤0.8元價格賣出,二人僅獲利20余元。
經國家安全機關全面查證,相關涉密資料并未進一步擴散傳播,未對我軍事安全造成實質性危害。事后,相關單位在國家安全機關指導下及時堵塞保密管理漏洞,相關責任人也依法受到相應處理。
發現非法倒賣涉密載體等情況
可向國家安全機關進行舉報
保守國家秘密法對“國家秘密”作了明確說明: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國家秘密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不同領域、不同范圍、不同層級的秘密泄露所造成的損害也不同。
保守國家秘密法第五條指出,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人民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以及公民都有保密的義務。
反間諜法規定,反間諜安全防范重點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事項、場所、載體等的日常安全防范管理。
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國家秘密載體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維修和銷毀,應當符合國家保密規定。
若發現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
舉報渠道:
撥打國家安全機關12339舉報受理電話;
登錄國家安全機關互聯網舉報受理平臺網站www.12339.gov.cn;
向國家安全機關投遞信函,到國家安全機關當面舉報,以及通過其他國家機關或者舉報人所在單位向國家安全機關舉報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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